(一)关于工伤纠纷诉讼时效三年起算点的明确:在民事诉讼中涉及工伤纠纷时,这个三年诉讼时效是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开始计算的。比如,职工在受伤后,知道自己因工伤应该获得相应赔偿,但单位一直未给予合理补偿,从职工清楚自己这个权益被侵害时,三年诉讼时效就开始起算了。
(二)单位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单位申请工伤认定有严格的时间限制,是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例如,职工在工作中受伤,受伤当日就是事故伤害发生之日,单位就需要在30日内去申请工伤认定。
(三)特殊情况下工伤认定申请期限:要是单位没有在规定的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比如单位因为各种原因疏忽了申请,职工本人或者其亲属等就可以在1年期限内去申请。
(四)工伤认定作为前置程序的重要性:工伤认定是提起工伤赔偿民事诉讼的前置程序。也就是说,必须先进行工伤认定,才能进行工伤赔偿的民事诉讼。要是没有经过工伤认定,法院可能会驳回起诉,要求先完成工伤认定。比如职工直接去法院起诉要求工伤赔偿,但没有工伤认定的相关材料,法院就会让其先去进行工伤认定。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