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涉及到拆迁安置房与宅基地的区分,首先要查看土地性质。如果是城市或城镇的拆迁安置房,其土地为国有建设用地,那就肯定不是宅基地。这种情况下可以查看土地使用证或者向当地土地管理部门咨询土地性质相关信息。
(二)如果拆迁安置房屋所在土地原本是农村集体土地,那就要仔细研究拆迁安置政策以及是否进行了宅基地审批手续。如果有相关审批手续,可能在一定条件下视为宅基地性质房屋。此时可以向当地的拆迁安置部门或者农村集体组织查询相关审批文件。
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这条法律规定明确了宅基地的审批等相关事宜,在判断拆迁安置房是否与宅基地有关时,涉及到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的审批手续等情况可依据此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