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当公司倒闭且拖欠社保未缴时,需根据公司具体情况采取不同处理方式,如公司破产清算,员工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非破产清算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部分地区职工还可先行补缴再追偿。
法律解析:
依据《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在公司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时,职工的社保欠费作为职工债权,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员工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是合理合法的途径。而当公司是注销等非破产清算情况时,劳动监察部门有权依法责令公司限期补缴,这是为了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若法定代表人或股东有损害职工利益行为,职工通过诉讼要求其担责也是有法可依的。部分地区允许职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先行补缴社保费用再追偿垫付费用,这也是保障职工社保权益的一种方式。在实际遇到公司倒闭拖欠社保问题时,由于涉及法律程序和具体情况可能较为复杂,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