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工伤认定:
单位有责任在事故发生后的30天内去申请工伤认定。要是单位没有按规定申请,职工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可以在1年的时间内去申请工伤认定。申请的时候,要准备好相关的材料,比如劳动合同、医疗诊断证明、事故发生的相关证据等,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和流程去办理。
(二)劳动能力鉴定:
一旦被认定为工伤,接下来就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像胸部肋骨骨折这种情况,有可能构成不同等级的伤残。进行鉴定的时候,要配合专业机构的检查和评估,提供准确的病史和伤情信息。
(三)赔偿相关:
如果经过鉴定构成了伤残,那就会根据伤残等级来确定赔偿的数额。具体赔偿项目有:
1. 医疗费: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进行报销,也就是花了多少报多少,要保留好相关的医疗票据。
2. 停工留薪期工资:在停工留薪期间,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保持不变,单位要按照原来的标准支付工资。
3. 护理费:根据护理的等级来确定护理费的数额,护理等级需要有专业的评估。
4. 伤残津贴:只有一至四级伤残的职工才有这个待遇,按照规定的标准按月发放。
5.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伤残等级来确定具体的月数,比如十级伤残就是7个月本人工资。
6.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这两项是在职工和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支付的,不过具体的标准在不同的地方会有所不同。
另外,还可能会涉及到康复费等其他合理的费用,只要是和工伤康复治疗相关的合理支出,都可以要求赔偿。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伤残津贴等。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