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员工在试用期内存在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情况,公司可随时辞退,不用提前通知,也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二)若公司以非法定过错理由辞退试用期员工,如客观情况变化致合同无法履行等,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员工本人,或者额外支付1个月工资后辞退,且需支付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等情形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四十条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