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二审中提交通知工会的证据是否有效需分情况看待。
1. 若属于“新的证据”则有效。按照法律规定,当事人在二审提供新证据,需在二审开庭前或开庭时提出,不开庭审理的要在法院指定期限内提出。这里的“新的证据”包括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以及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法院调查取证未获准许,二审法院经审查认为应当准许并依申请调取的证据等。对此类证据,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审查和认定。
2. 若不属于新的证据且无逾期提交证据的正当理由,则可能无效。法院一般不会采纳此类证据。
建议当事人提前梳理证据,确保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对于可能属于新证据的,要及时与法院沟通,说明情况并按要求提交。同时,要注意收集和保留相关证据的证明材料,以便法院更好地审查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