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判断是否属于工伤不能仅看下班一小时内这个时间条件。如果职工在下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且自身不是主要责任,或者在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中受到伤害,这种情况应认定为工伤。例如,职工下班骑自行车回家,被机动车撞倒,经交警认定职工承担次要责任,那该职工此次受伤就属于工伤。
(二)若在下班一小时内,职工在单位的合理延伸区域内从事与工作相关的收尾性工作时受伤,同样可认定为工伤。比如,职工下班后在办公区域继续整理当天未完成的工作资料,期间不小心被桌椅绊倒受伤,这种情况能认定为工伤。
(三)要是职工在下班一小时内从事与工作毫无关系的活动而受伤,一般不能认定为工伤。例如,职工下班后自行前往娱乐场所玩耍,在途中不慎摔倒受伤,这就不属于工伤范畴。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也应认定为工伤,这里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可合理延伸至下班一小时内从事收尾性工作的相关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