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和单位协商补缴。这是便捷的办法,若单位配合,可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补缴手续。
(二)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劳动监察部门能监督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责令单位限期改正并补缴。
(三)申请劳动仲裁。因社保问题引发的争议属劳动仲裁受理范围,仲裁时要提供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证据证明劳动关系及少缴事实。
(四)若不服仲裁结果,在规定期限内向法院起诉维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