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试用期员工不合适,辞退在符合法定条件下可行,降薪通常不恰当。
法律解析:
从辞退角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若能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便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例如招聘时对学历、工作经验等有明确要求,员工实际不满足且无法胜任工作,单位可辞退。
而对于降薪,试用期工资有法定标准,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也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员工符合录用条件,单位仅以“不合适”为由降薪,这缺乏法律依据,属于擅自变更劳动合同约定,构成违法行为。员工有权拒绝并要求按原工资标准支付报酬。
若你在试用期辞退或降薪相关问题上遇到困扰,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