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夫妻财产约定
夫妻双方能够自行协商决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归属问题,可以选择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不过,为了避免日后产生纠纷,这种约定一定要采用书面形式记录下来,比如签订专门的财产约定协议,明确写明各项财产的归属情况。
(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时财产的认定
要是夫妻双方没有进行财产约定,或者约定得不清楚,那么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像工资、奖金,以及通过生产经营所获得的收益等,都算作夫妻共同财产。这意味着这些财产是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双方对于这些共同财产,都有平等的处理权利,任何一方都不能擅自单独处置。
(三)离婚时财产的处理
1. 协议处理:在离婚的时候,夫妻共同财产首先由双方协商,自行达成一致的处理意见。可以根据双方的意愿和实际情况,对共同财产进行合理的分配。
2. 法院判决:如果双方无法通过协商达成协议,那就需要由人民法院来进行判决。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比如财产的来源、数量、性质等,同时遵循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来作出判决。
3. 付出较多义务一方的补偿:要是在婚姻关系中,一方因为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了比对方更多的义务,那么在离婚的时候,这一方就有权向另一方提出补偿的请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和一方个人财产的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