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是雇佣关系,在这种情况下,雇主一般是要承担责任的。当雇员是在从事雇佣活动这个过程中,遭受了人身方面的损害,那么雇主就应当对雇员进行赔偿。比如,雇主雇佣工人在工地干活,工人在正常施工过程中受伤,雇主就得承担赔偿责任。
(二)要是属于帮工关系,通常被帮工人要承担赔偿责任。当帮工人因为帮工活动而遭受人身损害时,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不过,如果被帮工人明确地拒绝了帮工,这种情况下被帮工人就不承担赔偿责任了,但是可以在受益的范围之内,给帮工人适当的补偿。例如,邻居主动来帮忙修房子,结果不小心受伤了,正常情况下房主要承担赔偿责任;但如果房主之前明确表示不用邻居帮忙,邻居非要帮,那房主不用赔偿,不过要是房主因为邻居帮忙多少得了点好处,就可以在这个好处的范围内给邻居适当补偿。
(三)若是承揽关系,一般是承揽人自己承担责任。当承揽人在完成工作的过程中,造成了自身的损害,定作人通常是不承担赔偿责任的。但是,如果定作人在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方面存在过失,那就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比如说,定作人找一个没有相关资质的承揽人装修房屋,结果承揽人在装修过程中受伤了,因为定作人在选任上有过失,所以定作人得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