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工伤认定申请的时间
一般情况下,受伤职工所在单位要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这是单位的责任和义务,要及时履行,保障职工权益。
要是遇到特殊情况,比如因为不可抗力导致无法按时申请等,单位可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报告并说明情况,经同意后,申请时限能够适当延长。
若单位没有按照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职工自身和相关组织要注意这个时间限制,避免逾期影响权益。
(二)申请工伤认定需要准备的材料
申请工伤认定时,要准备齐全相关材料,主要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这个表要如实填写相关信息;还要有能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材料,像劳动合同、工资支付记录、工作证等都可以作为证明;另外,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也是必不可少的,这些材料能说明受伤情况和原因。
(三)认定工伤后的权益享受
一旦经认定为工伤,职工就可以依据工伤保险待遇享受相应权益。比如可以获得医疗救治,包括治疗工伤所需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等;还有停工留薪期工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