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商解除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合同,要按劳动者在单位工作年限付经济补偿,每满一年给一个月工资,像工作30年就付30个月工资。
(二)法定情形解除时,如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等,用人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或额外付一个月工资后可解除合同,也按上述标准付经济补偿。
(三)违法解除时,如无正当理由辞退,要按经济补偿标准二倍付赔偿金,工作30年付60个月工资。月工资指解除或终止前12个月平均工资,高的有上限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