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劳动关系是否存在
在工地伤亡赔偿中,首要任务是明确劳动关系是否存在。这一点至关重要,因为不同的关系对应着不同的赔偿方式和计算标准。可以通过查看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支付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相关证据来确定劳动关系。
(二)劳动关系下工伤的赔偿计算及流程
1. 工伤认定:如果确定是劳动关系下的工伤,需要及时进行工伤认定。一般由用人单位在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 赔偿项目计算:
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比如,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000元,那么丧葬补助金就是5000×6 = 30000元。
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具体比例根据亲属情况而定。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三)雇佣关系下伤亡的赔偿计算
如果是雇佣关系下的伤亡,一般根据双方过错程度承担相应责任。比如,如果工人自身存在一定过错,如未按安全规范操作,那么其自身可能需要承担一部分责任;如果是雇主未提供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导致伤亡,雇主则需承担较大比例的责任。
赔偿范围可能包括:
1. 医疗费:根据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进行计算,包括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药品费等。
2.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4.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死亡赔偿金等相关费用,其中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