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地休息死亡算不算工伤?

最新修订 | 2024-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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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工地上休息时死亡一般是属于工伤的,因为工人虽然是在休息,但是场地依旧是在单位管理的工地上,而且此时也应当算作是在工作的合理时间范畴内,此时工人突然死亡且没有超过法定的48小时内就应当被算作是工伤而理应得到赔偿。
在工地休息死亡算不算工伤?

在工地休息死亡算不算工伤

在工地上休息时死亡一般是属于工伤的,根据规定,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的,或者经抢救无效在48小时之内死亡的,视同工伤;其他情形,不能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但是死者家属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人身伤害赔偿,协商不一致时,应当收集证据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 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综上所述,与劳动相关的法律所规定的工伤已经被尽可能地扩大从而保护人们的利益,所以只要工人还在单位而且是在工作的合理期间受到伤害或者死亡都应当属于工伤,死亡工人的家属可以拿着相关的证据去申请赔偿或者起诉要求不愿支付的单位强制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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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因他人原因导致死亡,那么只能根据具体情况向相应的侵权责任人依。
对于认定为工亡的,那么职工的近亲属可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的标准依法领取丧葬补助金,标准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需要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领取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是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他人原因导致死亡的,则可以要求侵权人支付被侵权人医疗费、丧葬费以及死亡赔偿金等费用。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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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规定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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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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