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应及时补缴社保。一旦发现未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保的情况,要尽快按照相关规定补缴,以减少后续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补缴后,对于后续新发生的工伤情况,可按正常的工伤保险流程处理,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积极承担工伤赔偿责任。如果员工在公司未缴纳社保期间发生工伤,公司要按照法律规定,承担原本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各项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及时支付医疗费,确保员工得到及时救治;按照规定发放停工留薪期工资,保障员工在治疗和恢复期间的基本生活;根据伤残等级支付相应的伤残津贴等。
(三)完善社保缴纳管理制度。公司要建立健全社保缴纳的相关制度,明确责任人和操作流程,定期检查社保缴纳情况,避免再次出现未依法缴纳社保的问题。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