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未直接规定经济补偿标准,不同情形下标准各异,常见的有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及离婚时的经济补偿。
1.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月工资指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这种计算方式保障了劳动者在劳动关系结束时能获得合理补偿,体现了对其劳动付出的认可。建议用人单位严格按照规定执行,避免劳动纠纷;劳动者也要清楚自身权益,及时主张补偿。
2. 离婚经济补偿: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离婚时有权请求补偿。先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由法院根据财产情况,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夫妻双方应理性协商补偿问题,法院也应公正裁决,充分保障付出较多一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