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劳动者而言,如果在工伤认定期间遇到用人单位要求转签合同的情况,一定要谨慎对待。仔细查看新合同的条款,重点关注工资待遇、福利、工作岗位性质等关键内容,看是否存在对自己权益不利的改变。如果有,要明确拒绝转签,并向用人单位说明在工伤认定期间转签这种损害自身权益的合同是不合法的。
(二)若用人单位以各种理由强迫劳动者转签不利合同,劳动者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比如谈话录音、书面通知等。这些证据在后续维权时会起到重要作用。
(三)如果转签合同是基于公司正常架构调整且不影响自身权益,劳动者也要确保用人单位遵循了合法程序,并且与自己进行了充分的协商沟通。在确认无误后,再考虑是否转签。
(四)对于用人单位来说,在工伤认定期间尽量不要进行合同转签。如果确实因为公司正常架构调整等原因需要转签,必须保证不损害工伤员工的权益,严格遵循法定程序,与员工充分协商一致,并形成书面的协商记录等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同时,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在工伤认定期间,用人单位转签合同如果损害劳动者权益,明显违反了这些关于保护劳动者权益和劳动合同变更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