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用人单位而言,一定要清楚申报工伤认定的时间要求。正常情况下,需在职工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报工伤认定。要是遇到特殊情况,比如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无法按时申报的,要及时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报告并获得同意,这样申请时限就能适当延长。
(二)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在规定时间内申报工伤认定,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要注意自身的权益,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三)在工伤认定完成后,要尽快按照当地工伤保险报销流程,在合理期限内去申请医疗费报销,千万不能拖延,以免逾期影响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