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用人单位依法缴纳工伤保险的情况:
当用人单位按规定缴纳了工伤保险后,职工发生工伤并经过工伤认定,对于治疗工伤所产生的费用,只要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以及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那么这些费用就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二)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情况:
若用人单位没有缴纳工伤保险费,此时用人单位需要按照前面所说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来支付相关费用。
(三)紧急情况下的处理方式:
在紧急情形下,职工可以先自行垫付医疗费用。之后,职工要凭借相关的医疗凭证,向应该支付费用的主体,也就是缴纳了工伤保险的情况下向工伤保险基金,未缴纳的情况下向用人单位,申请报销。
(四)超出规定范围费用的处理:
对于超出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用,比如一些非必要的滋补药品费用等,工伤保险基金或者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