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本人工资”的确定:
十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计算中提到的“本人工资”,明确是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这意味着要准确计算该补助金,需确定这12个月的缴费工资情况。比如,若职工前12个月中部分月份缴费工资有变动,要将这12个月的缴费工资相加后除以12来得出平均月缴费工资。
(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
这两项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不同地区可能有不同计算方式,有些地区会按照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一定的月数。职工在主张这两项补助金时,要关注所在地区的具体规定,可通过当地政府部门官方网站查询相关政策文件,或者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咨询具体计算标准和方式。
(三)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情况: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后,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全部工伤赔偿费用。这就要求职工在遇到这种情况时,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比如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工伤事故发生的相关证明材料等,以便后续向用人单位主张赔偿。
(四)其他相关费用的考虑:
在计算工伤赔偿过程中,除了上述补助金外,还需考虑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等其他相关费用。停工留薪期工资一般按照职工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来支付,护理费则根据护理的实际情况和当地相关标准确定。职工要保留好与这些费用相关的凭证,如医院的护理证明、请假条等,以便准确计算和主张赔偿。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十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