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这一规定旨在保障职工在上下班途中的合法权益。
对于下班途中摔伤能否认定为工伤的情况,有明确的条件要求:
1. 合理时间与路线:需在合理的下班时间和路线范围内。例如,职工正常下班后,按常规路线回家途中摔伤,若偏离常规路线去办私事,则可能不符合条件。
2. 非本人主要责任:摔伤原因不能是自身主要过错,比如因道路湿滑、路面有障碍物等客观因素摔倒。
3. 具备相关证据:要有如事故现场照片、证人证言等相关证据来证明摔伤的实际情况。
若仅是自身不慎,如在下班路上因走路玩手机不注意摔倒,通常难以认定为工伤。总之,下班途中摔伤是否认定为工伤要依据具体情况,综合时间、路线、责任等多方面因素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