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若未评定伤残等级,可享受如下待遇:
1. 工伤治疗费用支付:治疗工伤产生的费用,只要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药品目录以及住院服务标准,相应费用便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予以支付。这确保了工伤职工能得到必要的医疗救治,且费用有合理的承担渠道。
2. 住院伙食补助:职工住院期间,所在单位会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放住院伙食补助费,保障职工住院期间的基本生活需求。
3. 异地就医费用报销: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并报经办机构同意后,工伤职工若需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其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所在单位会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进行报销。
4. 停工留薪期待遇:停工留薪期内,职工原工资福利待遇保持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12个月,若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超1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