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医疗费:治疗工伤的费用,要是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药品目录以及住院服务标准,就从工伤保险基金里支付。
2. 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工伤,所在单位按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给职工发住院伙食补助费。
3. 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经医疗机构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后,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单位按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4. 康复治疗费:工伤职工到签了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做康复治疗,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5. 辅助器具费:因生活或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等辅助器具的费用,按国家规定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6. 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伤或患职业病需暂停工作接受治疗,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单位按月发。
7. 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护理,由单位负责。评定伤残等级且经确认需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付生活护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