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险公司赔不赔伤残费
在绝大多数情况下,若车祸受害方的伤残鉴定费用与医疗费用总计未超出其所投保之保险公司的赔偿上限,那么这部分费用理应由该保险公司负责承担。当发生此类事故时,受害方可向事故责任方提出赔偿请求;如存在相应的保险保障,则应寻求保险公司进行赔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八条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据相关法规规定,若车辆投保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当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导致车上人员、被保险人和其他无辜受害者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时,保险公司将会依照法律法规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赔偿责任限额范围之内给予相应的理赔补偿。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在绝大部分情况中,只要交通事故受害者的伤残鉴定及医疗费用没有超出其所投保的保险公司的理赔额度,那么所有相关费用便应归属于该保险公司负责赔偿的范围内。在交通事故发生后,作为受害者享有向肇事责任方提出赔偿要求的法定权利,并且在确认对方拥有保险保障覆盖之后,可以经过保险公司进行公正的理赔程序来获取相应的赔偿金。如此一来,既能够为受害者的利益提供充分的保障,同时也有助于确保事故双方在处理赔偿事务过程中的公平性与合理性。因此,对于交通事故受害者而言,及时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并提交所需的证明文件,乃是寻求赔偿过程中所必须遵循的重要步骤。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