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企业不能随便就解除和残疾人签订的劳动合同。
具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这些规定:
1. 要是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还没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是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医学观察期间,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2. 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且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不能解除。
3. 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也不能解除。
4.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不能解除。
5. 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不能解除。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如果残疾人符合上述这些情况,企业就不能解除劳动合同。要是不属于这些情况,企业要解除劳动合同的话,得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才行,比如说劳动者严重违反了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