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工程项目部承包合同应注意的事项
1、 签订承包前应当与承包人建立合法有效的劳动关系,并将
此关系维持至项目结束;
2、 如担保人是公司应当取得担保人愿意提供担保的公司决
议,该决议应有该公司全体股东签字或盖章;
3、 该内部承包协议不适用于尚未中标的项目,有关投标保证
金缴纳、制作标书等事宜,公司应另行处理。
4、 浙江省高级法院的解释规定,工程项目内部承包除只能公
司内部人员承包外,还应有公司提供了技术、人员、资金、设备等相关支持,否则合同无效;为尽可能使合同有效,故而合同内应尽量避免“乙方的项目”、“乙方的人员下属”、“乙方租赁”、“乙方购买”等。
5、 做好内包合同的交底工作(包括财务、工程、经营负责人)。
6、 对应当由项目部承担工资支付(包括项目承包人、项目经
理)人员的劳动合同、社保、个税等内容文件应由承包人书面确认。
7、 对应当由项目部承担但直接由公司提供的机械设备等应当
另行拟定合同,由项目承包人书面确认、财务统一扣款。
8、 项目部单独刻制项目章、技术专用章的公司派遣专人监控
管理。
9、 对项目实际进度、甲方付款、外欠实时监控,并要求乙方
申报、确认、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