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解除聘用协议条件
1、在合同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可以提出解除聘用合同:
(1)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续聘考试及考核不合格者;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工作安排者;
(3)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医院规章制度的;
(4)无理取闹,打架斗殴者;
(5)不履行合同,不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或年度考核不称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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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医院因管理、技术条件等客观情况发生变化,使原劳动协议无法履行或国家岗位编制调整需裁减人员;
(7)严重失职,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8)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在合同期内,下列情况之一者,乙方可以提出解除聘用合同:
(1)用人单位不能按劳动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2)用人单位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侵害临时工合法权益的;
3、任何一方需要解除聘用合同,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另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