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接受仲裁结果:如果不存在法定撤销情形,应接受仲裁裁决结果,因为一裁终局,再申请仲裁或起诉不会被受理。
(二)审查是否符合撤销情形:仔细对照法定撤销情形,判断自己的案子是否符合,比如看是否没有仲裁协议等。
(三)及时申请撤销:若符合撤销情形,要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十八条 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没有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平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