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工遭遇工伤后,应及时要求单位向社保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确保治疗费用等能按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申请时间要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单位未按时申请的,职工自己可在1年内申请。
(二)在停工留薪期,要保留好工资发放记录等证据,确保单位按原工资福利待遇按月支付。若单位不支付,可与单位协商或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
(三)对于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护理的情况,要明确护理责任主体。在停工留薪期由单位负责,评定伤残等级后符合条件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生活护理费,需及时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四)若经鉴定有伤残等级,要了解对应等级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督促单位协助办理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的手续。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