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安置房买卖中卖方反悔,若协议有效,买方有权要求继续履行或解除合同并索赔;若不符合交易条件合同可能无效,双方返还财产,卖方按过错赔偿。买方应保管证据维权。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当安置房买卖协议合法有效时,卖方反悔属于违约行为。买方在此情况下有两种选择,一是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合同并协助办理过户手续,二是解除合同并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损失。损失赔偿包含直接损失和预期可得利益损失,若卖方恶意违约,法院或支持房屋差价等损失赔偿。但如果安置房未满足交易条件,像未达到上市交易年限,合同会被认定无效,双方需返还财产,卖方按过错程度赔偿买方损失。因此,买方要妥善保管合同、付款凭证等证据,可先尝试协商,协商不成则通过诉讼维护权益。若您在安置房买卖中遇到此类问题,欢迎向我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更精准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