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劳动者遇到用人单位以不符合录用条件辞退,可要求单位提供证明材料,如岗位技能要求标准、试用期考核流程及结果等。若单位无法提供,可通过与单位协商、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二)若被无正当理由辞退,劳动者要保留好劳动合同、工作证、考勤记录等能证明劳动关系和工作时间的证据,然后与单位协商赔偿,协商不成可申请仲裁要求支付赔偿金。
(三)若与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合同,要签订书面协议明确经济补偿金额和支付时间,防止单位事后反悔。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