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在工作中受伤,先判断是否符合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原因三要素,若符合,一般可认定为工伤。
(二)若在工作时间前后于工作场所内,从事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伤,收集相关工作内容的证据来申请工伤认定。
(三)因履行工作职责受暴力等意外伤害,保留现场证据如监控画面、证人证言等。
(四)怀疑患职业病,及时去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诊断。
(五)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伤,留存参与活动及受伤的相关证明。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第十五条规定,职工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视同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