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负责人,其工作职责为:
(1)、保证咨询工作按委托方批准的工作计划贯彻实施;
(2)、监督项目小组人员遵守执业道德规范;
(3)、及时就咨询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问题与委托方指定的联系人进行沟通、交换意见;总体复核咨询结果,保证咨询成果质量,发表咨询意见、结论。
2、项目小组组长,其工作职责为:
(1)、按既定审计方案、审计实施计划组织造价咨询工作;
(2)、监督造价咨询小组人员遵守工作纪律、执业道德规范;
(3)、复核各专业咨询小组的工作底稿、工作记录;
(4)、汇总咨询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初步咨询意见,并报项目负责人复核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