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集能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及工资拖欠的证据,像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工友证言等。
(二)尝试与单位进行协商,争取和平解决工资拖欠问题。
(三)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让监管部门介入处理。
(四)若协商和投诉效果不佳,考虑通过法院诉讼解决,即便面临时效抗辩,只要能证明持续主张自己的权利等合理事由,诉求仍可能得到法院支持。
(五)借助媒体、工会等力量,对单位施加压力,促使其支付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自己的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