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牌号码一般是到地方派出所申请办理。
(一)新建的房屋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填写《申领门牌、房号、入户审批表》
2、开发商的书面申请报告;
3、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不能提供《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应当提供国土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或房房部门核发的《房地产权利证书》);
4、新楼盘提供:
①总平面图;
②房屋各层平面图;
③房屋四置图;
5、使用标准地名许可证或建筑物命名的批复,建筑物位于新路、街、巷的同时提供民政部门地名办有关道路、街、巷的命名文件;
6、属拆迁的提供拆迁许可证。
(二)居民房屋申请或变更门牌号码的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填写《申领门牌、房号、入户审批表》
2、属农村宅基地建设的房屋,提供《宅基地证》;或《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确实无法提供上述证件的,需提供有效的《建房用地许可审批表》;
3、属居委会居民房屋的,提供《房屋产权证》;
4、权属人的居民身份证;
5、房屋所在位置四置图;
6、村(居)委会核实地址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