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民工被拖欠工资时,要明确不能主张误工费,但可争取逾期支付工资的赔偿金。
(二)当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单位限期支付工资,单位逾期未付,农民工可获得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赔偿金。
(三)农民工可采取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等途径进行维权,追讨工资和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