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自诉案件通常是可以撤诉的。按照法律规定,在宣告判决以前,自诉人能够与被告人自行达成和解,进而撤回自诉。这主要是鉴于自诉案件多关乎公民个人权益方面的纠纷,所以赋予了自诉人一定的处分权利。
但存在特殊情况,要是自诉人经过两次依法传唤,却没有正当理由而拒不到庭,又或者未经法庭许可就中途退庭,这种情况下会按撤诉来处理。另外,对于已经审理的自诉案件,要是当事人自行和解了,应当记录在案。要是自诉人因为证据不足而撤诉,之后又找到了新的、足以证明被告人有罪的证据,再次提起自诉时,人民法院是应当予以受理的。
综上所述,刑事自诉案件的撤诉有着相应的条件以及程序要求,具体情况要依据实际情形来判定。不能一概而论,必须严格遵循法律规定的各项条件与程序,确保司法程序的公平、合法与严谨,保障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