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在借款合同中,若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债权人需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这是因为债务人本身就是债务的承担者,优先执行其提供的抵押物能保障债权合理实现。
(2)当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时,债权人有选择权,既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能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第三人在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以维护自身权益。
(3)执行顺序上,若有约定则按约定执行。无约定或约定不明时,债务人自己提供抵押的先执行抵押物;第三人提供抵押且有保证人的,债权人可自行选择执行抵押物或要求保证人担责。执行时要遵循法定程序,像对抵押物进行拍卖、变卖,用所得价款清偿债务。
提醒:
借款合同涉及抵押和担保时情况复杂,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