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很荣幸可以为你讲解淄博生育津贴发几个月的问题。生育津贴按职工本人生育前12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计发。
具体标准如下:
(一)妊娠37周以上生产或者妊娠满28周、不满37周早产的,按3个月享受生育津贴;晚育的增加2个月生育津贴;
(二)妊娠满12周、不满28周流产或者死胎的,按1个半月享受生育津贴;
(三)妊娠不满12周流产的,按半个月享受生育津贴。
符合前款第
(一)项规定条件的,还可以按照下列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难产的,增加半个月生育津贴;
(二)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生育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