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双方自愿恋爱关系中的流产
若双方自愿发生关系且无强迫行为,男方通常不承担法律责任,但可能需承担部分民事补偿。具体考虑因素包括:
医疗费用
男方应分担流产相关的合理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等实际支出(需提供票据证明)。
精神损害赔偿
女方可以主张精神抚慰金,但需通过协商或诉讼确定,金额通常较低(司法实践中可能为数千至数万元不等)。
协商解决
双方可自愿协商补偿,无统一标准,需基于公平原则。
二、存在过错或侵权行为的情形
若男方存在过错,可能导致赔偿责任加重:
隐瞒已婚事实或欺诈性行为
女方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法院可能酌情支持。
强迫或违背女方意愿发生关系
涉嫌强奸罪,需承担刑事责任,同时女方有权要求民事赔偿(包括医疗费、精神损失等)。
其他过错行为
如故意伤害导致流产,需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害等。
三、婚姻内的流产
如果是夫妻间因矛盾或男方过错(如家暴)导致流产,女方可以:
在离婚诉讼中主张损害赔偿(《民法典》第1091条);
要求对方分担流产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