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月生育津贴标准按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计发。按0.8%费率缴纳生育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其参保女职工生育或妊娠7个月以上(含7个月)引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发生育津贴:
(一)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条件(满24周岁)的初产妇,增加1个月的生育津贴;
(二)分娩时符合医学指征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
(三)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
(四)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增加1个月的生育津贴。上面就是2018合肥生育津贴发放几个月的有关解答,希望能够解除你的疑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