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者应积极收集能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材料,如考勤记录、工作证、工资支付记录、同事证言等,以此作为要回工资的证据。
(二)遇到单位拖欠工资,先尝试与单位协商,明确要求其支付所欠工资。
(三)若协商无果,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借助其权力责令单位限期支付工资。
(四)还能申请劳动仲裁,若处于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签合同的情形,可要求单位支付工资及双倍工资。
(五)若对仲裁结果不满,可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