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期不居住的物业费减免问题,需要结合具体情况来分析:根据《民法典》和《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物业费主要是用于小区公共设施维护和公共服务,即使业主未实际居住,只要物业提供了基本服务(如保洁、安保、设施维护等),原则上仍需缴纳物业费。不过实践中可以考虑以下几点:
1. 部分地区允许空置房物业费适当减免(如江苏规定可减免30%),但需要提前向物业报备并办理手续
2. 如果物业存在严重服务不到位的情况,可以主张相应减免
3. 建议查看前期物业合同或业主公约,有些开发商会针对空置房有特别约定建议操作:
1. 先与物业公司协商,说明空置情况
2. 保留水电使用记录等空置证明
3. 如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住建部门咨询当地具体政策空置房物业费问题各地执行标准不一,建议先友好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