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在处理被处罚人未按期缴纳罚款的情况时,应按照以下程序处理:1. 催告履行义务? ?- 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公安机关应首先向被处罚人发出书面催告,明确要求其在指定期限内履行缴纳罚款的义务,并告知逾期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如加处罚款、强制执行等)。2. 加处罚款(滞纳金)? ?- 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公安机关可**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但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过原罚款数额。?3. 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 查封、扣押或冻结财产: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四款,公安机关可依法查封、扣押与罚款相当的财物,或冻结存款、汇款,并通过拍卖、划拨抵缴罚款。? ?-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若被处罚人仍不履行且无财产可供执行,公安机关应自履行期届满之日起3个月内(《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