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生育二胎时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应当同时具备的两个条件,即可享受生育保险:
(一)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二)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也就是说二胎和一胎的生育津贴,只要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不管是生第一胎还是第二胎,都可以享受生育保险。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符合政策允许生育二胎的,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在领取二胎待遇时,有两种情况需分别处理:
一种是之前已有生育二胎的计划,没有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那男职工就不享受15天的护理津贴。女职工一胎和二胎待遇一致,即可领取98天的基础产假工资(难产、剖宫产在98天的基础上增加15天)和生育医疗费。
另一种情况是之前已办理独生子女手续,领取了一胎生育保险待遇,这种情况在领取二胎待遇时,需男职工退回15天的护理津贴。女职工在正常享受二胎待遇的同时,扣回60天产假的生育津贴,即只能领取38天产假的生育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