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认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若公司未申请,职工或近亲属可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二)认定为工伤后,先与公司协商支付停薪留职工资。
(三)协商不成,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其责令公司限期支付。
(四)也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工资及赔偿。
(五)对仲裁结果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