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判断是否符合工伤认定条件
-若在工作时间和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头磕破,可报工伤,如执行任务时不慎磕破。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有关预备或收尾工作受伤,也能认定工伤。
-在工作时间和场所内,因履行职责受暴力等意外伤害,同样可认定。
(二)排除不得认定工伤的情况
-因个人故意行为、醉酒或吸毒、自残或自杀导致头磕破,不能认定工伤。
(三)及时收集证据并申请
发生符合工伤认定情况,应及时收集证据,尽快向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第十六条规定,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