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仲裁阶段准备
需准备仲裁申请书,清晰写明双方信息、仲裁请求以及事实理由。同时,收集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如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还要准备欠薪证据,例如工资条、聊天记录、欠条等。之后,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请,仲裁委受理后会安排开庭审理并作出裁决。
(二)起诉阶段准备
若对仲裁结果不服,准备起诉状,包含双方信息、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带上仲裁裁决书和能支持诉求的证据,将材料提交到有管辖权的法院,法院审查后决定是否受理,受理后会安排开庭审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