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事人申请劳动仲裁时不用过于担心时效问题,因为仲裁委收到申请后在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通常不会主动审查时效,一般能予以立案。
(二)若对方以超过仲裁时效抗辩,当事人要判断自己是否存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比如是否遭遇自然灾害、是否患重大疾病等。
(三)若存在上述情形,当事人在仲裁或后续诉讼中,要及时向仲裁委或法院主张,以此争取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自己的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